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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定!

2021-11-12 17:05:56    来源:互联网

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将加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下来详细了解一下。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调整入账流程,购房人只有将定金、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开通网签,以确保预售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入账。
意见稿提出,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稿明确,监管银行通过北京银保监局金融专网与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实时共享房屋网上签约和入账信息。购房人将定金、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完成拟购房屋的认购书网上签约、售房合同网上签约等功能。
意见稿称,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中标银行范围内选择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与监管银行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按照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在监管银行开立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非监管银行出具的现金保函,免除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如现金保函额度和有效期可覆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点监管额度和建设周期,项目可不进行预售资金监管。
据了解,监管银行通过北京银保监局金融专网与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实时共享房屋网上签约和入账信息。“信息共享后,只要资金到账,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就会自动触发,可以实现无缝连接。”市住建委上述负责人表示,若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超过一定时间仍不网签,将被原路返回。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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